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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快建设京津冀科技创新支点城市的 若干措施
发布时间:2022-01-25    来源: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,加快布局南北创新轴,打造京津冀科技创新支点城市,按照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省行动的实施意见》(冀办〔2021〕18号)、《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冀办〔2021〕28号)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如下具体措施。

  一、实施“两核五园”建设工程,辐射带动全市科技创新

  (一)衡水科技谷。全面深化与中科院等顶尖科研院校的深度合作,在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命健康、电子信息、智能装备等领域,开展关键技术攻关,每年引进转化重大科技成果项目不少于15项,引领带动全市工业科技创新。(牵头单位:衡水高新区管委会,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)

  (二)雄安衡水协作区。积极对接京津雄科技资源和优势产业,围绕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智能装备等重点领域,布局科技成果中试及产业化基地,落地一批高科技项目,努力形成“雄安研发、衡水制造”协同发展格局,打造全市新的经济增长极。(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,安平县、饶阳县、深州市政府;责任单位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科学技术局)

  (三)衡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。加强与中国农业科学院、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合作,建设设施果蔬产业技术研究院、京津冀蔬菜测评示范中心及其示范基地等平台,打造农业科技创新样板。(牵头单位:饶阳县政府、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)

  (四)衡水数字产业园。立足衡水教育资源优势,以培育发展大数据、信息技术、5G+VR应用为主攻方向,建设数字产业新城。(牵头单位:桃城区政府,市发展改革委;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科学技术局)

  (五)冀深智能康复器械产业园。重点深化与深圳、京津技术合作,加大新技术、新产品开发力度,打造智能养老监护、残疾人辅助器具、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等科技拳头产品,打造智能康复器械创新制造基地。(牵头单位:冀州区政府,市工业和信息化局;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学技术局、市商务局)

  (六)武邑智能安防产业园。依托智能安防产品制造优势,深化与粤浙等科研机构合作,重点在智能锁具、高端制造等领域实施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,打造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。(牵头单位:武邑县政府,市工业和信息化局;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学技术局)

  (七)衡水创新港。重点加强与中关村丰台科技园和海淀留学生创业园的合作,着力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,集聚创新创业资源,打造京津科技企业孵化基地。(牵头单位:枣强县政府,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)

  二、实施开发区能级提升工程,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

  (一)明确产业发展定位。各开发区依据产业基础和市场发展空间,明确首位产业,精准谋划产业发展方向,升级路径以及“强链、补链、延链”的重点任务,加速上下游企业聚集,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。到2025年,省级开发区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2%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、市商务局;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管委会)

  (二)加强招商引资工作。各开发区充实招商队伍,改革招商制度,完善招商优惠政策,创新招商方式,省级开发区每年签约亿元以上高科技项目不少于30个,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。(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三)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。各开发区均要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,吸引京津等地的社会资本共同设立风险投资基金、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,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;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四)实施开发区提档升级行动。全力推进衡水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。推进桃城高新区、阜城经开区提档升级。推进其他开发区增比进位。到2025年,衡水高新区营业收入力争突破1500亿元,景县高新区、枣强经开区力争突破600亿元,冀州高新区、安平高新区力争突破350亿元,武邑经开区、深州经开区、武强经开区力争突破250亿元,饶阳经开区、故城经开区力争突破200亿元,桃城高新区、阜城经开区力争突破150亿元。全市高新区新落地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提高到250万元/亩以上,亩均税收提高到15万元以上。(牵头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科学技术局、市发展改革委)

  三、实施创新平台升级工程,提升产业持续创新能力

  (一)优化创新平台布局。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、技术创新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,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平台给予50万元,省级平台给予20万元后补助支持,县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。到2025年,全市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70家,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超过90家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、市发展改革委;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二)支持创新平台提档升级。鼓励各创新平台围绕企业和产业发展技术需求,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,对全省评价优秀、良好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、技术创新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,分别给予30万和20万元的奖励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、市发展改革委;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三)加强中试熟化平台建设。鼓励新型研发机构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和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中试熟化基地,面向行业提供检验检测、成果熟化等公共服务。对新建的省级中试熟化平台给予20万元后补助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四、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,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

  (一)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。聚焦丝网、玻璃钢、金属橱柜等传统产业,以替代进口关键材料和产品为目标,加大研发投入,整合外部创新资源,开展联合攻关,实现关键技术自给自足,自主可控。继续办好中国创新挑战赛(衡水)赛事,争取科技部和省科技厅支持,办成常年赛事、品牌赛事,以赛为媒,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。每年帮助企业开发战略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10项以上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二)培育壮大创新主体。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、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,纳入科技领军企业后备培育库,予以重点帮扶,形成“高新技术企业—入库培育企业—科技领军企业”梯度培育体系。对新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,给予不低于20万元市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。以规上工业企业为重点,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,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占规上工业企业的比例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。到2025年,全市科技领军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发展到8家、770家和8200家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发展改革委,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三)加大工业企业技改力度。加大装备、生产线智能化和数字车间、智能工厂建设支持力度,引导企业加大清洁化生产、能效提升、资源循环利用等投入,加快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,实现绿色转型发展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每年争列省重点技改项目100项以上。到“十四五”末,重点骨干企业全部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;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四)提升产业质量标准。持续推动安平丝网、景县橡塑、衡水高新区工程橡胶等行业开展“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”,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质量攻关和成果创新。力争到 2025 年,全市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达到200项,培育国家和省级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项目达到20项,培育国家级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评估机构1家。(牵头单位:市市场监督管理局;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五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,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高地

  (一)构建企业技术需求定向挖掘机制。加强与中科院、河北工业大学、燕山大学等高校、科研院所的全面合作,定期组织专家深入重点企业进行“一对一”走访,精深挖掘企业有效技术需求,每年走访企业不少于100家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发展改革委,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二)构建科技成果定向推送机制。积极对接国家和京津科技成果库,依据产业和企业技术需求,组织专家搞好科技成果“二次加工”,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。继续搞好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,定向发布科技成果。每年发布科技成果100项以上,加速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转化应用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发展改革委,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三)构建科技成果定向转化机制。鼓励企业引进重大科技成果,我市企业作为科技成果受让方,单项合同技术交易额在20万元以上的,按照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%的补助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支持新技术应用示范场景建设,推动新技术、新产品的示范应用。对建成新技术应用示范场景的企业,按照其建设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发展改革委,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四)构建科技成果定向服务机制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,开展知识产权转让、许可等运营服务。加大对线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。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,选派优秀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创新辅导培训和技术服务,到2025年,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科技专干、全市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服务全覆盖。(牵头单位: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六、实施创新人才引育工程,激发创新创业活力

  (一)加强创新人才培养。每年组织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经营者,到清华、北大等著名高校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、资本运作、自主创新等方面知识的学习,培育创新型企业家。鼓励职业院校探索“双元制”育人模式。依托衡水学院、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等,开展订单培养,培育和造就一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高技能人才队伍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教育局;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二)支持高科技人才投资创业。对来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次人才,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的,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资金支持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三)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。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,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兼职,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兼职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。谋划建设人才公寓,为外来科技人才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来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(含幼儿园)和高中学校的,由属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。对持有燕赵英才服务卡A卡人员,按照《燕赵英才服务卡A卡持卡人未成年子女入学实施细则》执行。(牵头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局;责任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、市委编办,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七、实施创新资源整合工程,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生态

  (一)加大科技投入。将财政科技投入纳入各级财政重点保障范围。全面解决县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“零投入”问题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(R&D)经费投入每年增长10%以上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,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二)加大政策落实力度。坚持“一县一场”开展政策培训,组织技术、财务和管理专家深入企业进行“一对一”辅导,帮助企业重点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。(牵头单位:市税务局、市科学技术局;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三)强化公共服务支撑。大力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工业设计中心、检验检测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,到2025年,实现县域特色产业科技服务机构全覆盖。扶持技术转移、知识产权、投资咨询、技术标准等科技服务组织发展,加速形成完善的创新服务体系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;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(四)加强县域科技创新监测评估。聚焦创新投入、创新主体、创新条件、创新产出、创新管理等评价内容,定期开展监测评估,激活县域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到2025年,县域创新能力全部达到B类(60-80分)以上,其中A类(80分以上)不少于5个。(牵头单位:市科学技术局,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政府,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)

 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本措施与既有相关政策重复的,按照“就高不就低”的原则确定,不得重复奖励。

上一条: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分工方案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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